机构介绍
一、市第三人民医院简介
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原中山市埠湖医院),是中山市卫生健康局直属的市级非营利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毗邻中国革命先驱孙中山故居,院内园林式设计,环境幽雅舒适,功能布局合理,设施齐全。
医院始建于1958年,总占地面积29亩,总建筑面积16046平方米,其中住院面积9200平方米。设有五个临床科室,三个专科门诊。核定病床800张,目前日均住院量达750人,年住院量达1400人次,年门诊量十余万人次。医院肩负着全市人民的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包括普及提高全市人民心理健康水平、特殊人群各类职业的心理咨询、应急心理干预、司法精神疾病鉴定、精神疾病治疗、社区精神疾病防治、药物依赖(海洛因依赖)的防治等。拥有一支优良的医疗护理技术队伍,目前有工作人员28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7人,副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50人;博士2人,研究生30余人。拥有西门子1.5T核磁共振(MRI),直接数字化X光机(DR),岛津500mA遥控X光机、日立7020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思倍通5000Q型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shangerila510呼吸机、SA8000SE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美国进口彩色B超、脑电地形图机、生物反馈治疗仪、电脑化心理测评系统、电子处方系统、康体训练设备、康复农疗基地等等。近年来先后获得中山市2005年“中山市先进集体”单位、“十五”期间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先进单位、卫生系统卫生管理先进单位、“争创医德医风示范单位,争创人民满意医护人员”活动优秀单位、中山市“十佳”医务人员、中山市“十杰”市民等。
“立足中山,面向珠江三角洲,放眼全国,为社会提供优质、完善、满意的医疗服务”是我院一贯的奋斗目标。
二、机构职能
医院肩负着全市人民的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包括普及提高全市人民心理健康水平、特殊人群各类职业的心理咨询、应急心理干预、司法精神疾病鉴定、精神疾病治疗、社区精神疾病防治、药物依赖的防治等。
三、内设机构
(一)职能科室
1、办公室(联系电话85522122)
主要职责:负责全院行政事务管理,会议管理,医院文化建设和品牌建设,医院文件、记录管理和档案管理,医院服务和信息系统管理。
2、人事科(联系电话85529700)
主要职责:负责全院人力资源管理,工资、绩效薪酬和福利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管理。
3、财务科(联系电话85214487)
主要职责:负责全院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金费用管理,财务信息资料管理等工作。
4、医务科(联系电话85529701)
主要职责:负责全院医务管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医务事日常事务管理。
5、科教科(联系电话85529701)
主要职责:负责全院科研管理,教学管理,医务人员培训管理,外部培训指导
6、护理部(联系电话85529702)
主要职责:负责全院护理管理,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护理事务日常事务管理,护理科研教学管理,护理人员培训管理,供应室管理,院感管理等工作。
7、总务部(联系电话85529703)
主要职责:负责全院后勤物资采购和仓库管理,后勤服务提供,基建管理,安全管理,伙房管理,司机及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工作
8、医保收费科(联系电话85211380)
主要职责:负责全院病人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物价管理工作,收费处工作和人员调配工作,病人出入院账管理等工作。
9、设备科(联系电话85529963)
主要职责:负责全院医疗设备采购,医疗设备维护保养和服务工作,信息收集和医疗设备档案提供工作
(二)临床科室
1、精神一科(联系电话85529725,85529726)
主要收治各种急性期精神疾病患者的临床科室,科室定编床位150张,拥有高级病房9间,每年平均收住院病人约500人次。该科技术力量雄厚,有专业技术人员23名,其中研究生学历5名。主任医师1名,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2名,住院医师5名。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1名,护师7名,护士5名。
2、精神二科(联系电话85529718、85529717)
主要收治各种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酒精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和流浪精神病人。科室定编床位180张,目前共有医生8人(其中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3人、住院医师4人),全为本科以上学历;护士1气人(其中副主任护师1人,护师5人,护士7);日均住院病人达270人以上。
3、老年科(联系电话85529721、85529722)
主要收治老年精神病人,科室定编床位150张(其中高级开放病房8间)。科室目前拥有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进口除颤机、全自动洗胃机、手提式吸痰器、电休克治疗仪等先进设备;还有面积100平方米的康复活动室,并有视唱音乐设备、乒乓球桌,及其它多种娱乐康复设施。现有医务人员36人,其中临床医生8人,全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主任医师1人,属于中山市知名精神科专家,学科带头人,主治医师2人;护士18人(其中主管护师3 人)。
4、康复科(联系电话85529268,85529286)
本科室除了为住院的稳定期患者提供基础的医疗、护理工作外,还提供多元化的精神康复服务。科室编制床位180张,病房占地面积1500 m2,康复活动中心占地超过1000 m2。内设有团体心理治疗室、音乐治疗室、生物反馈治疗室、松弛治疗室、作业及特殊手工艺治疗室、居家训练室、职业功能训练室等;户外康复科还有占地约500 m2的农疗基地。科室现有工作人员38人,包括专业的精神科医师、社康护士、心理治疗师、康复治疗师、音乐治疗师、电脑培训师、护工等,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5人;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25人,其它学历10人。
(三)中山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
1、机构概况:
中山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是于2006年12月在原有司法鉴定小组基础上,经省司法厅重新核准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范围为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现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有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7人,中级职称的2人,有1人具有硕士学位,技术力量雄厚。目前,由孙录主任医师全面负责司法鉴定具体事宜。
2、法医精神病鉴定的业务范围
2.1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大致分为刑事案件鉴定、民事案件鉴定、法律关系鉴定。
2.1.1刑事案件鉴定
①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和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②其他法律能力鉴定,包括:受审能力鉴定、接受劳动教养能力鉴定、服刑能力鉴定、受处罚能力鉴定、作证能力鉴定等。
③性自我防卫能力鉴定:确定被害人在其性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的精神状态,以及对性侵害行为有无辨认能力或者自我防卫、保护能力。
2.1.2民事案件鉴定
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对其表达能力的影响,以及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具体内容包括:诉讼能力鉴定、作证能力鉴定、立遗嘱能力鉴定、签订合同能力鉴定。
2.1.3法律关系鉴定
案件当事人在案件发生当时或之后出现精神失常,鉴定案件与精神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用以作为定罪量刑或经济赔偿的依据。
(上述司法鉴定一般由司法机关委托,如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监狱、看守所、劳教所及其他司法机构。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2伤残评定
是对交通事故或工伤损伤所致的精神残疾做出伤残等级评定。此类鉴定一般由法院、劳动部门、被鉴定人(或其代理人)及其所在单位前来办理委托。
(预约鉴定:病情一般需稳定6个月以上,须提供既往病历等资料。)
2.3医学鉴定
(1)临床医学鉴定是对精神病患者病情做出的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对精神病患者的劳动能力做出鉴定,为劳动部门确定患者能否办理病退等提供依据。
(3)复工或复学鉴定是对精神病患者的病情做出鉴定,为用工单位或学校决定其是否复工或复学提供依据。
(4)计划生育检查是对夫妇双方仅有的一个孩子是否为精神疾病或智能伤残做出诊断,供有关部门参考,为可否生育第二胎提供依据。
(5)婚前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有否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精神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提供医学依据。
(6)精神残疾等级评定是指对精神病一年以上未愈者进行残疾等级评定,为办理残疾人证提供医学依据。
四、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田边正街80号(装修中)
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南岐南路18号(现临时办公点)
办公室:85522122(带传真)
医务科:85529701
防保科:85529716
邮编:52845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东区门诊部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241号
电话:0760—88311470
邮编:528403